肃州区法院总寨法庭:适老 助老有温度 为老年群体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让“银发族”有爱可依
人间最美桑榆晚,最是夕阳红满天。近年来,我国老龄人口的数量和比例都在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不仅影响经济、社会和政治体系,也带来了许多挑战和问题。如何在司法工作中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让“老小孩们”真正感受到司法公平公正,肃州区法院总寨法庭近年来的“适老型”诉讼服务为您解答。
老有所养,老有所为是党和国家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及老龄化社会逐渐形成,涉老纠纷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多,处理难度持续加大。如何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有效处理好涉老案件,化解家庭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成为提高法院当前工作的一个新课题。生活中,部分老年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说不清楚诉请以及举证能力较低,甚至说的内容与提交的证据形成不了法庭能认可的“事实”,还有部分老年人意志容易被他人特别是其子女不正当影响甚至简单代替。这样,不仅不利于老年人真实意愿、自主意志真切表达,也会影响到诉讼效能,可见提升适老型诉讼服务的重要性。
对此,肃州区法院总寨法庭充分保障老年人在家事案件中的合法权益,根据家事案件特点,并结合“枫桥经验”,努力探索适老型诉讼服务:一是建立涉老案件立案绿色通道机制,服务贴心“为老”。对一方当事人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民商事案件可设立老年维权绿色通道,在立案时建立专业导诉队伍,为老年当事人提供“一对一”导诉服务。二是建立以亲情形式完善庭前教育机制,多元化解“安老”。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对老年当事人进行法律和政策释明,让老年当事人充分了解诉讼程序,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其次对子女等涉老案件的其他当事人开展亲情教育、敬老爱老教育,视情况安排亲属与老年当事人进行接触,让亲人帮助法官与老人进行沟通,在庭前力争舒缓矛盾。三是建立涉老审判工作机制,精准服务“便老”。主动释明涉老案件中关键的法律法规,努力还原案件事实,增大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多走访乡镇、村委会、街坊邻居。对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涉老案件,深入了解老年人家庭内部的矛盾冲突,以调解为主线,保护老年人与子女的亲情关系,强化案后回访,动态掌握老年人案后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为老年人晚年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建立涉老刑事案件预防宣传机制,司法高效“护老”。加大涉老群体普法力度,减少和降低受骗几率发生。将审判与普法相结合,通过公开审理、以案说法的方式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深入乡镇、村委会、街道开展普法宣传,召开普法讲座注重老年人心理层面的疏导。善用媒体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预防“涉老案件”的浓厚氛围。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敬老、养老、助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践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肃州区法院总寨法庭将继续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司法全过程,加强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尊老、敬老、孝老、助老的司法新环境,在诉前、诉中、诉后,为老年人提供更精准、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切实提高老年诉讼参与人司法获得感,让“银发族”在诉讼活动中切身感受到舒适、暖心。(杨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