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与省内兄弟法院通力协作,顺利执行一起制种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5万余元,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张某等15户农户与酒泉某制种公司签订种植回收合同,合同签订后,农户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制种公司也按照合同约定收购了种子。但种子收购之后,制种公司却迟迟不能兑付制种款。于是张某等15户农户将制种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开庭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被告依然未按期将制种款支付给农户,履行期限届满,张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立案执行后,办案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得知,该制种公司因经营不善,种子出售后未将钱款收回,导致未能及时兑付农户制种款。案件执行过程中,通过关联案件,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在本省其他法院有正在执行的案件。经两家法院沟通协商,兄弟法院从已执行到位的案款中提取5万元打到金塔法院一案一账户中,办案法官及时将案款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后执行法官又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张某等人同意被执行人对剩余案件款的履行意见,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全国法院是一家”,兄弟法院合作办案,携手共破执行难题,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也在农忙季节为广大群众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