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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宪”在进行时 绘就法治好“枫”景

发布时间:2024-12-09 10:58:24

“小案”不“小办”

巡回审理进乡村

  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银达法庭近期以“宪法宣传周”为节点,秉持“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将巡回审判“搬进”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用“接地气”“有温度”的办案方法,达到“审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片”的目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诠释和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群众打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新路径。

  案例一:李某某与王某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原、被告系邻里关系且原告患有脑梗行动不便,为维护邻里关系,实质化解矛盾,减轻群众诉累,承办法官将庭审“搬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了人大代表、综治、司法工作人员、村支书现场参与调解。

  案例二:某银行与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以“家门口”的诉讼服务方式,通过释法析理,及时有效地化解潜在风险,当事人主动履行案件款,充分体现巡回审判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

  案例三:某银行与白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因病瘫痪无法参加庭审,承办法官主动与司法所、村委会沟通了解情况,到被告家中走访,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就地调解纠纷。

  巡回审判是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重要司法实践,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诠释与有力拓展,银达法庭始终以红色基因为传承,司法为民为宗旨,不断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以巡回审判为关键纽带,创新服务举措,延伸服务触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趟出一条助力农民增收致富、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司法之路。(赵家晶)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