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以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全面对标公安部、省厅部署要求,以“四个三”举措,常态化开展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道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目前肃州区城市道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2%,位居全省前列,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
坚持“三个机制” 做实行动保障
坚持“三个机制”,做实行动保障。一是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分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打击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班子成员主抓、分管领导督办,大队领导主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夯实责任链条,层层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深化多部门联动机制。深化“三支援”工作机制,常态抽调机关警力充实一线,交巡一体“条块结合”管住“线”,警网融合“两极联动”守住“面”,机关部门协调联动掐住“点”,以合成之势、万钧之力推动形成了“条线支撑、警种支持、全警支援”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专项督查机制。牵头部门紧盯“任务书”,制定量化考核机制,督促全警加压奋进,推动行动落到实处;市区督导组及分局主要领导先后深入一线督导调研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并下发交办通知,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压到“最后一米”,责任落到“神经末梢”。
把握“三个注重” 推动习惯养成
一是注重执法效果,树立前瞻思维。锚定“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治理目标,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劝导相结合、协同共治与重点推动相结合、巩固成果与补齐短板相结合,分步骤、有计划让“戴帽安全”观念深入人心,推动广大骑乘人员摒弃交通陋习,切实提升肃州城区安全头盔佩戴率。二是注重常态曝光,形成警示震慑。依托市区融媒体中心宣传平台、肃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等资源,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每周对不戴头盔违法行为进行集中公开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截至目前,曝光20期824人。三是注重安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扎实开展“七进”“美丽乡村行”“一老一小”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致学生家长一封信》1.3万余份。同时,在区融媒体中心、“一微一抖”等平台,发布短视频103条,点击量达20.6万次,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压实“三方责任” 抓实前端治理
一是压实部门管理责任。按照“一盔一带”管理规定要求,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卫等部门严格出入管理,加强内部监督,让“不戴头盔不进机关”成为基本行为要求,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严格处理的同时,将违法情况抄送至所在单位。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多次对共享单车、外卖、快递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违法行为和处罚情况,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同时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健全完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规范管理及取缔退出机制,倒逼企业整改落实。三是压实学校监管责任。将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典型交通违法信息推送至教育局,信息互联互通,形成闭环处理;通过警校联动,推动建立“教育局考核学校、学校考核班级、班级考核学生”三级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学校督促优势。该措施立竿见影,学生及家长骑乘头盔佩戴率迅速提高。
推动“三支力量” 强化路面管控
一是做强交警主力,开展强力整治。适时优化勤务模式,科学调整警力部署,全区部署120余名警力、60处查处点位开展全天候定点整治;依托铁骑“机动灵活、快速反应”特点,加强高峰时段流动巡逻整治;夜间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大兵团”精准整治,保持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二是落实科技强警,开展抓拍整治。借助智慧交通系统,加强电动车违法行为监管,电子警察24小时自动抓拍,通过人脸比对及大数据技术,对违法人员身份及车辆信息进行识别并推送信息,依规进行处罚,敲响违法驾驶人的警钟。三是压实属地责任,开展综合整治。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契机,每月对各镇、街道头盔佩戴率进行视频巡逻抽查,倒逼乡镇、街道压实属地责任;探索形成“网格蓝+志愿红+劝导黄”的服务模式,努力用好“红黄蓝”三种综合力量,严把出村、进城等重点路口,远端劝阻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