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区委政法委关于“四网融合”社会治理模式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主动创稳”的工作主线,以“检网融合”为抓手,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推动法律监督职能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党建引领 构建“检网融合”新格局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进驻肃州区综治中心推动“检调对接”工作,坚持“一切工作党建引领、一切困难党建破题”,将检察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以“检察+网格”为载体,全面推行平安建设融网创建、民生维权融网保障、依法行政融网推进、公共利益融网保护、法治宣讲融网开展、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融合融优,有效将法律监督职能和社区网络体系优势结合起来,借助社区网格构建互融互通、多元共治、共建共享的治理新格局,使“四大检察”职能延伸到社会综合治理的末梢神经,实现由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的转变。
优化服务平台 提升群众满意度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区综治中心设立专门窗口,统一受理群众来访,提供“面对面”检察服务。对于能够现场处理的问题,即时答复处理;对于复杂问题,及时分流至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如遇涉检信访或其他需检察机关即时参与处理的事项,肃州区检察院根据区综治中心的安排,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干警到岗协同参与处理相关工作通过这一举措,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
搭建专业团队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成立“检·和工作室”,针对轻微犯罪刑事和解案件,组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律师+社会力量”的专业团队,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和亲情感化作用,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
延伸服务触角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排查问题到位、化解矛盾到位、跟踪回访到位”的工作方法,针对重大疑难纠纷,通过乡贤促和、律师参与等方式,做到“因人施策、一事一策”,着力提升纠纷化解率。同时,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普法宣传同步开展,全面提升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的能力。
守护公共利益 推动社会治理问题解决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事关公共利益的问题,通过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疏解社会治理“堵点、痛点、难点”,以公益诉讼“小杠杆”撬动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对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网融合”工作,协调、督促、推动各方治理主体合力攻坚社会治理难题,形成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互融互促的良好局面。通过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的工作能力,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在推动市域综合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彰显检察担当,为平安肃州、法治肃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