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榆中县落实落细工业、扬尘、燃煤和面源污染治理各项管控措施,持续夯实空气质量改善基础。截至11月30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到312天,达标率为93.4%,同比增加1天,PM2.5平均浓度降至2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同比下降5.7%,未发生因人为因素导致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位于全市9个县区第二,县域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向好发展态势。
加强工业企业监管。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持续加大对热电、钢铁等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榆钢公司、华能热电、金川公司等重点企业严格落实“双控”措施,坚决杜绝环境违法问题发生。同时,加快推进甘草、贡马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确保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落实扬尘污染管控。由住建、城管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全县35家重点建筑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管控措施,对县城主要路段和和平镇等重点地区加大机械清扫、洒水喷雾和人工保洁频次,对车流量较大的主干道定期洒水喷雾压尘,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对各类土方等作业工地,督促施工单位对裸露区域进行覆盖,防止遇风起尘影响空气质量。
严格煤炭市场管理。由工信部门联合交警部门在大青山设置卡口点,对运煤车辆进行24小时检查,防止劣质型煤流入市场。对无煤炭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加工、经营煤炭制品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对辖区一级煤炭市场和76家煤炭销售网点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重点加强对和平镇毅德城散煤管控力度,做到“进煤知源、出煤知点”,坚决杜绝销售有烟煤等问题发生。
开展面源污染治理。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方式,持续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四烧”行为。落实县乡村组网格化监管责任,对和平、夏官营、金崖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发现“四烧”现象立即进行处置。督促全县1970多家餐饮单位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做到应装尽装、应用尽用,最大限度减少面源污染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
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由生态环境、公安交警、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和平镇进行驻场值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工地、重点时段每天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住建、工信、城管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按照各自职责紧密配合、共同发力。县环委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空气质量指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下达指令调度指挥,督促落实整改,全力保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滕汉祥)
编辑:王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