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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公安:男子携带大量现金登机 民警几句问“破防”

发布时间:2025-12-09 13:45:27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诈骗分子通过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转移诈骗资金的渠道受到限制,诈骗分子开始选择直接骗取现金或线上实施诈骗后安排人员线下取现。近日,嘉峪关公安在机场精准查获一名电信网络诈骗取现嫌疑人,并当场追回涉案现金35万元。

  【案情回顾】

  12月6日,嘉峪关市机场公安局值班民警与工作人员在安检过程中,发现旅客李某形迹可疑,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民警随即开展询问盘查,并立即联系反诈中心进行分析研判。询问过程中李某言辞闪烁,拒不说清资金来源,民警还在其藏匿的手机中发现“涉诈软件”。结合前期掌握的信息,并对嫌疑人进一步盘查,面对民警的追问,嫌疑人心理防线逐渐崩溃,最终承认其携带的35万元现金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取现的非法所得。


  【警方提示】

  现今,犯罪分子发现通过银行转账渠道获取诈骗款已困难重重,于是选择直接骗取现金,线上实施诈骗后安排人员线下取现。嘉峪关公安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反诈意识,警惕“低成本高回报”“跑腿就能拿提成”等挣快钱兼职,避免因贪图小利沦为洗钱工具。

  什么是“取现车队(车手)”?

  “取现车队”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产业链下游产物。诈骗分子通过招募“车手”充当取现、转赃的“中间人”,帮助诈骗分子转移洗白赃款,以逃避公安机关侦查打击。一些不法分子被“高薪”诱惑,为谋取私利而甘愿充当诈骗团伙的“马前卒”“工具人”,害人终究会害己,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嘉峪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