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对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一直模糊不清,经过检察官讲解,现在明确了哪些商品能退,哪些不适用该规定,以后经营起来更有底气也更合规了。”在普法活动现场一位商超负责人对检察干警说道。

在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1日,酒泉市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辖区商超、餐饮、零售门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护航消费安全,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聚焦经营者诚信经营义务、商品质量安全责任、消费纠纷化解等关键内容,向商户及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手册等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消费陷阱识别、维权渠道流程、投诉举报方式等实用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价格欺诈、消费维权等热点问题,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法定职责,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推动解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为构建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提供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