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依托“实地勘察+多元联动调解+情理法交融”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新农村农房改造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随着原告李某当场提交撤诉申请,这起因公共过道使用产生的邻里矛盾,在法庭、村委会与司法所的联合发力下圆满落幕,让昔日剑拔弩张的邻里重归于好,用司法温情筑牢乡村和谐根基。
据悉,何某与李某系同村邻居,两家宅基地东西相邻,中间原有一条约1.5米宽的公共通道。在新农村旧房改造过程中,双方巷道拓宽至3米,何某拆除自家旧围墙一半后便搁置未续建。李某担心搁置的半截围墙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伤及家人,多次要求何某尽快完成围墙修建,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情急之下,李某在两家之间搭设围栏,并将巷道口安门上锁,双方矛盾彻底激化。何某以李某侵占公共通道为由,将其诉至金塔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刻认识到,相邻关系纠纷的核心的是“解心结、化矛盾”,而非简单判定是非对错。为精准摸清纠纷症结、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开庭前一天,承办法官主动联合村委会工作人员前往纠纷现场实地勘察、丈量核实,全面了解公共通道使用现状、围墙搁置原因及双方核心诉求。经核查,该案系公共通道使用引发的典型相邻纠纷,根源在于双方小微矛盾长期积累、沟通不畅,若简单作出判决,不仅无法从根本上化解分歧,还可能加剧邻里隔阂,埋下新的冲突隐患。加之案件涉及农户最关切的不动产权益、居住安全,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保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为彻底解开双方“心结”,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法庭决定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推进矛盾化解工作。针对相邻关系纠纷“易反复、难根治”的特点,法院主动联动基层司法所、村委会,充分发挥司法所的法治宣传优势、村委会熟悉村情民意、贴近群众的优势,形成调解合力。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情理法交融”,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梳理矛盾焦点,用邻里情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另一方面精准释法明理,讲解相邻权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强势弱化冲突对立情绪,既尊重邻里之间对公共权益的合理关切,又坚守法律底线,实现了“普法到人、用法明理、以情化人”的良好社会效果。
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紧紧握住办案法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对矛盾化解结果表示诚挚感谢。该案的成功化解,不仅通过释法析理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更依托邻里情分引导当事人实现了从猜疑埋怨到互帮互助的心态转变,最终促使何某自愿撤诉,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农村相邻关系纠纷频发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法庭+村委会+司法所”多元联动调解机制,通过实地勘察、释法明理、情感疏导等多种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修复了邻里情谊、凝聚了乡村治理合力,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和美乡村注入了浓厚的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