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理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聚焦案件争议焦点,耐心释法析理、精准化解矛盾,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司法温情守护社会和谐。
原告系某融资租赁公司,被告甲通过“花生好车”APP与原告采用电子签约方式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原告根据被告甲选定的车型购置车辆并出租给其使用,车辆所有权归原告所有,被告甲享有使用权,且需按月足额支付租金。随后,被告甲、乙与原告共同签订补充协议及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方相关权利义务。签约后,原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车辆交付,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甲仅支付四期租金后,因工资发放逾期导致第五期租金未能按时支付。原告依据合同约定,依法将涉案车辆收回,并多次催告被告甲及时清偿欠付租金、车辆违章费用及违约金等相关款项,但被告甲始终未予理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将被告甲、乙诉至金塔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原告坚持要求被告甲、乙共同承担逾期租金、违约金、律师费等全部相关费用;被告甲认可车辆已被原告收回,对欠付租金及车辆违章费用无异议,但对原告主张的违约金、律师费等款项不予认可,认为费用过高且无合理依据;被告乙则辩称,其并非涉案车辆的共同承租人、实际使用人,亦未担任担保人,相关协议上的签字并非其本人书写,当时仅为配合被告甲尽快提车拍摄了照片,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承办法官在全面审查全案证据、清晰梳理案件法律关系后,没有简单机械办案,而是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核实合同签订的具体细节、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结合案件事实,围绕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性质、合同中关于违约后果的约定等关键问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的法律释明,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明确案涉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让双方充分了解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释法引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分歧、理性沟通,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甲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逾期租金、违约金、违章处理费用、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000元,原告收到款项后,双方就涉案融资租赁合同相关权利义务终止,此次纠纷一次性了结,无任何遗留争议。
该案的成功化解,充分发挥了调解方式高效、便捷、温情的优势,既实质性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了融资租赁行业的交易秩序和守约方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累,彰显了司法柔性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切实以司法力量护航辖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