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进一步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6月5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参加肃州区“6·5”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系统阐释法典理念、原则和新制度、新规则,重点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等关键内容开展普法宣讲,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认识。

同时,干警还就群众普遍关注的生活污水排放、餐饮油烟扰民、噪声污染、固体废物乱堆乱放等民生热点问题,结合审理过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理释法,细致解答群众关于环境维权、线索举报、纠纷处置等咨询问题,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绿色法治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肃州区人民法院作为酒泉市辖区范围内环境资源案件的第一审专属管辖法院,将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的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司法规范、指引、教育、惩戒功能,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美丽肃州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