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如期而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同日正式施行。在黄河上游重镇兰州,水更清、岸更绿、城更美的生态画卷正加速铺展。今年以来,兰州聚焦水环境保护、固废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修复三大领域,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守护黄河安澜,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碧水护河 智慧监管
黄河干流兰州段水质持续保持优良,是今年水生态环境保护最亮眼的成绩单。最新数据显示,黄河干支流各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辖区各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城区已治理的8条黑臭水体无返黑返臭现象。
这份“清水答卷”背后,是一张覆盖全流域的智慧监测网络。依托智慧黄河精细化管理监测平台,兰州建立起水质每日研判分析机制,对庄浪河、宛川河等重点支流的水质波动及时开展溯源排查。今年以来,累计出动巡查人员超1.4万人次,查处涉水问题1100余个。在跨区域协同方面,兰州与白银市、临夏州续签新一轮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持续巩固跨界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形成上下游协同治水合力。
重大项目落地为水环境治理注入强劲动能。兰州成功入选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成为全国获得支持的十个城市之一。围绕美丽河湖建设,当地谋划了30个子项目,总投资约19.2亿元,涵盖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等重点工程。项目全部落地后,预计每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000余吨,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300余公顷,推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显著增强。
无废创建 绿色转型
固体废物治理是检验城市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尺。兰州以“无废城市”建设为牵引,聚焦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五大领域,推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全面提速。
“十四五”期间,兰州围绕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等设置47项建设指标,已完成42项,完成率近九成;84项重点制度与监管任务全部收官,累计建成100个工程项目,总投资达133.24亿元。全市已创建各类“无废细胞”600个,公众满意度保持在85%以上。
重点领域治理成效显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7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废旧农膜回收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83.98%、85.52%和80.7%。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40%,主城四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日焚烧处置能力达3500吨。全市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达1063个,建成垃圾分类分拣中心14个,分类投放、回收利用和末端处置体系不断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达48万余吨,利用率突破31%。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均达100%,17家经营许可单位年核准处置能力达63.48万吨。
数字化手段为固废治理插上“智慧翅膀”。兰州建成运行“无废城市”固体废物智慧大平台,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电子台账、危险废物全过程追溯、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运输动态监管,精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绿色园区2个、绿色工厂21家,省级绿色园区2个、绿色工厂55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率达10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实现全覆盖。
绿盾护兰 创新监管
作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节点,兰州将自然生态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以“天-空-地”一体化监管体系守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
对标全省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总体部署,兰州制定印发2026年度工作要点,聚焦生态保护修复攻坚、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测评估数智赋能、监管执法提质增效、环境风险系统防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重点任务,以台账式、清单化、责任制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在重点生态区域保护上,兰州严格落实相关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祁连山生态保护机制,制定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清单,围绕条例落实、问题整改、巡查监管、宣传普法建立专项台账,定期对账核查、查漏补缺,确保各项保护任务有序推进。在监管手段上,兰州利用遥感卫星评估技术,结合无人机航拍和实地核查,构建起“天-空-地”一体化监管体系,实现对生态保护红线区人类干扰活动的精准捕捉、快速核查与闭环整改,推动监管由“拉网式”排查向“点穴式”精准核查转变。
在绿色发展实践中,兰州持续推进永登县绿色发展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探索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的新路径。同时,严格实行第三方检测机构备案登记制,强化常态化业务指导与帮扶,严厉打击监测数据篡改、伪造、漏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1至6月,全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完成率达95.74%,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完成率达96.62%,监测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信力得到有效保障。
从黄河之滨到祁连山麓,从碧水保卫战到无废城市建设,再到生态安全屏障的筑牢,兰州正以系统治理之笔,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图景,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兰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