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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模型厘清大争议,看肃州区法院法官如何巧解二手机械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6-09-03 11:53:00

  近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审理了一起二手履带式挖掘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创新办案方式,借助挖掘机模型直观拆解设备参数争议焦点,厘清买卖双方权责,柔性化解工程机械交易矛盾,促进双方当事人当庭全额履行。

案情回顾

  殷某向李某购买一台履带式挖掘机,合同明确约定卖方需保证设备手续合法、来源正规,若出售来路不明设备,需按售价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合同签订当日,殷某全额支付购机款155000元,验收时却发现涉案挖掘机整机编号、产品型号均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涂改伪造编号问题。

  经核查,李某通过喷漆掩盖、伪造铭牌钢印等方式交付设备,合同约定的设备信息并不存在,实际交付的是报废机械,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殷某不仅支出了拖车费、修理费,还产生了台班停运损失,双方协商无果后,殷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支付利息及惩罚性赔偿。

明法析理 厘清纷争护权益

  法庭上,承办法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拿出挖掘机仿真模型,对照设备铭牌标识,逐一讲解机身编号、型号参数对应的法律意义,向双方释明卖方伪造设备信息、交付报废机械已构成根本违约,把复杂的专业问题转化为清晰的权责划分,既让卖方认识到自身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也让买方明晰合理损失的主张范围,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权衡诉讼成本,并最终以调解方式,李某当庭退还154000元。


以案释法 筑牢市场法治防线

  此次创新办案,将专业机械参数争议可视化,高效打通了当事人沟通壁垒,是优化商事纠纷化解、护航工程机械行业健康发展的一次有益实践。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涉企商事矛盾,不断创新办案方式,以柔性化、专业化的司法服务,平等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助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杨 静)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