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肃州区丰乐镇司法所、综治中心、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自身司法优势,与村“两委”干部一起通过耐心释法、理性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当地的和谐稳定。
2023年5月,丰乐镇李某饮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沿山公路行驶时,坠入甘肃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坑道。该施工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未采取防护措施。李某盆骨骨折,三轮车受损。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大队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李某出院后,就后续治疗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赔偿事宜向当地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现场,李某对于责任的划分无异议,但因家中经济困难,后续治疗费用及误工损失较大,李某对赔偿金额不满意。司法所、综治中心、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此次交通事故相关部门已经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李某酒后驾车,甘肃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防护措施不到位,双方均有过错。同时,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赔偿标准。
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甘肃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赔偿李某经济损失共计13500元,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此次纠纷调解,是肃州区深化“四网融合”,政法干警及网格长发挥自身优势,致力于解决村民纠纷,参与基层治理的一个缩影。
哪里有需要,调解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如今,肃州区汇聚力量和资源,把调解送到“家门口”,把矛盾化解在“最前头”,让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直接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坚定支持者。